通知公告更多>>
-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役登记工作...2025-12-16
-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2025-12-15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2025-12-15
- 教育部关于发布《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教育行业标...2025-12-10
- 关于拟申报高校设置事项的公示2025-12-09
-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2025-12-08
- 关于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拟推荐...2025-11-25
-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公报2025-11-22
-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全文2025-11-22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025-11-21
- 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2025-11-19
-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2025-11-19
- 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2025-11-16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2025-11-14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2025-11-14
研考温馨提示(二)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24-12-19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即将开考,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关注天气变化。考试期间正值严冬季节,湖北省内有一次降温过程,请各位考生注意防寒保暖,防范冬季呼吸道流行疾病。
二、备好证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及时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务必认真查看《准考证》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报考点的相关说明。《准考证》建议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或变更打印。
三、主动配合考点安检。考生须自觉接受考点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为确保考试安全与公平,请考生将行李、背包等非考试用品提前妥存,不得带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尽量不要穿戴含有金属物件的衣帽鞋袜,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四、严守考试纪律。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带离考场。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