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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26年度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26-09-24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6〕3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6年度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人员范围为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实验技术人员(高等学校除外)。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申报,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推荐申报。

    2.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一致,原则上应具有在申报单位连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缴费记录。

    3.未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未办理“双肩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申报范围。已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4.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申报人员须完成2026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和学时申报按照《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26〕22号)执行。

    5.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未实行岗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及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选派,参加对口援外、援藏、援疆等援助工作半年以上,在服务期间申报的,可不受派出单位岗位职数限制。

    二、申报条件

    实验技术人员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4号)和《湖北省正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18〕118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所有申报人员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s://hbzcgl.hb12333.com/zcsh/app/home.html)进行申报。市(州)职改办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应纸质材料。

    1.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职称申报人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后,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申报信息填报完成后推送至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按管理权限将合格材料推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不合格材料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退回申报人,供其修改后重新申报。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根据网上管理权限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需提交至省教育厅职改办。

    2.申报人员报送纸质材料。市(州)职改办网上审核通过并同意受理材料的申报人员,按照《申报材料报送要求》(附件1),由推荐单位集中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改办。省教育厅职改办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材料。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

    四、工作要求

    1.积极组织人员申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评审条件,对照要求填写材料。

    2.严格材料审查。申报人所在单位、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及人事职改部门要严格审查申报人提交的学历、业绩等材料,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处理并在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中记录。对于不认真履职,致使相关人员凭借虚假材料参评骗取职称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严格实行首审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查验、谁负责”。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要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材料按规定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时,对“双肩挑”人员、破格申报人员必须单独注明。

    3.严格按岗推荐。根据鄂职改办〔2026〕35号文件要求,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个人聘用合同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6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4.严格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实施,设置理论笔试、实验操作、综合答辩等测评环节,各环节按权重赋分。应组建测试专家组,校外同行专家占比不低于1/3,且全程参与各项测评工作。水平能力测试实行双线合格控制:百分制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整体合格率不超过80%,两项条件须同时满足方可认定为合格。测试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报告(含测试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随本单位职称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水平能力测试的,其测试结果不予认定,并依规严肃追责。符合鄂人社发〔2023〕27号文件规定、可免于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的申报人员,按政策免予测试。

    5.严格做好破格、转评等手续办理。破格、转评要严格按照省职改办有关规定执行,由行业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等审批后推荐。

    6.按规定缴纳评审费。评审费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收费标准为:申报高级职称每人300元,申报中级职称每人150元,申报初级职称每人60元。

    7.组织评审。按照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要求,若今年申报人数不足10人或申报专业层级不足3人,报经省人社厅同意后,组织合并评审或者延期组织评审。

    五、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至10月14日,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网报,网上审核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至10月27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至23日,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省教育厅正门右侧政务大厅,联系电话:027-87328065。

    附件:1.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2.申报人员花名册

          3.诚信承诺书

          4.2026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湖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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