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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教育局:
近期,我省个别地区连续发生两起学生和群众溺水事件,令人痛心不已,反映出相关教育防范工作仍存在措施不到位、力度不够、效果不佳等问题。为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强化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重点水域防范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防溺水措施的研究、推动和落实工作。要在江河、湖泊、池塘、施工水坑等危险水域地段完善醒目的防溺水警示牌、有效的防护设施及报警求助电话。对重点水域和溺水多发水域,要组织力量加强巡逻、巡查,及时劝阻、防范不安全的游泳、戏水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宣传工作。要积极协调各类媒体,广泛开展防溺水公益宣传,进一步引起家长和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全面强化生命安全意识和生存救护能力。要组织广大师生和家长登录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观看由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制作的《湖北省中小学暑期安全教育宣传片》,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平台进行反复播放。
三、进一步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各地学校要利用暑期,充分开展教师家访工作,针对溺水、高温等问题强化宣传教育;配合妇联、共青团,强化暑期家庭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引导家长落实好家庭监护责任;加强与乡镇(街道)及村委会、居委会的沟通联系,积极掌握学生家庭情况,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学生的暑期安全工作。
四、进一步丰富少年儿童的暑期生活。积极协调乡镇、社区创造条件,合理安排好辖区内少年儿童的暑期文化体育生活。充分利用暑期志愿者行动、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场所,组织系列安全、健康、积极的文化活动。组织各类活动时,要注意采取避暑措施,防止中暑及晒伤等事件,要避开在高温天气开展户外活动。
五、进一步加强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的督办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暑期防溺水等安全工作,落实“一把手”责任,定期开展研判、部署、协调和督办。要加强对辖区内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提醒、约谈,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督查机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湖北省教育厅
201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