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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23-02-28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
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

教学厅函〔20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抢抓春季开学后促就业工作关键期,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尽早就业,教育部决定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题

  抢抓春招关键期 全力攻坚促就业

  二、行动时间

  2023年2月—4月

  三、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聚焦当前促就业工作重点难点,挖潜创新开拓更多市场化岗位,抓住时机抓紧开展校园招聘,突出精准做实做细就业指导帮扶,引导高校毕业生主动求职,加力加快推进就业工作进程,为确保2023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就业局势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四、行动任务

  (一)深入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

  各地各高校要在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参与范围至二级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带动学校全员深入参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高校书记、校(院)长以及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新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书记、校(院)长走访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少于100家;2022届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高校校领导班子新开拓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要突出学科专业精准对接,2022届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低于本校平均水平的二级院系,院系领导班子和学科专业负责人要主动领任务、责任到人,原则上每个学科专业点联系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家(毕业生人数在30人以上的要适当增加走访用人单位的数量)。要组织发动专任教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等广泛参与,扩大参与范围和走访的覆盖面。

  要坚持以实地走访为主,“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通过走访企业和用人单位,广泛开拓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邀请一批用人单位到校招聘人才,建设一批毕业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同时,深入开展社会需求调查和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充分吸收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反馈的意见建议,推动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要建立长效机制,把走访用人单位作为深化供需对接就业育人的重要内容,不断拓宽就业新空间。

  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结合本地高校学科专业布局和企业用人需求,积极搭建校企对接合作平台,组织开展集中走访,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抓紧开展“万企进校园”招聘活动

  各地各高校要抓住春季招聘关键期,用好校园招聘主渠道,大力组织开展校园招聘活动,争取尽早帮助一批毕业生落实就业去向。

  高校要千方百计汇聚市场化社会化岗位资源,创造条件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加大对中小企业进校招聘的开放力度,积极为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提供便利。要创新开展招聘宣讲、职场体验、直播带岗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鼓励高校通过组团、联盟等方式共享岗位资源。要加强分类指导,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毕业生意向等情况,支持二级院系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要主动发挥作用,密切与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合作,广泛开展行业性、区域性、联盟性招聘活动。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提供相应支持,确保校园招聘活动有序开展。

  (三)加快“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平台”联通共享

  加快建设部、省、校联通共享的线上招聘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各地各高校就业网站与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平台将举办“全国中小企业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面向西部地区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场”等系列专场招聘活动,不断提升平台专业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

  高校要结合访企拓岗、“万企进校园”等活动的开展,积极引导用人单位、2023届高校毕业生、毕业班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及时注册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要用好“互联网+就业”新模式,深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就业服务,提升人岗匹配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四)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

  各地各高校要把就业教育和就业引导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价值观,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尽早明确职业意向、尽快投身求职行动。

  要认真做好“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选树近年来赴基层就业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和指导教师典型,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要用好“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等各类就业指导资源,通过校企供需对接、职业规划竞赛、简历撰写指导、面试求职培训、一对一咨询等多种形式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要用好高校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和毕业班辅导员工作队伍,密切关注毕业生思想状况和就业进展,帮助化解焦虑情绪,提振就业信心。要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帮助和支持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维护就业权益。

  (五)开展“宏志助航”重点群体帮扶行动

  各地各高校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工作。要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高校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就业指导教师、班主任、专任教师、辅导员等要与困难毕业生开展结对帮扶,确保每一个困难毕业生都得到有效帮助。

  省级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精心组织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就业能力培训项目,用足用好线上线下培训资源,进一步优化培训内容,提升培训质量,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鼓励各地各高校配套设立省级、校级项目,推动培训覆盖更多毕业生。组织开展“宏志助航专场招聘”“百校万岗助就业公益行动”等活动,为困难毕业生提供更多岗位对接机会。配合做好向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高校结合实际发放配套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高校要把做好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作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省级教育部门要及时部署,压实高校春季学期促就业工作责任。要成立本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抽调人员、组织力量专门推进就业工作。要密切部门协同配合,主动联系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等部门,争取更大力度支持,推动公共就业资源更多向高校毕业生群体倾斜。高校书记校长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抓紧启动实施。各地各高校要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抢抓工作关键期,开学后第一时间全面推进相关工作。要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在规定时点完成目标任务。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地各高校要同步启动“就业攻坚宣传季”活动,持续宣传报道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加大促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高校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联系人及电话: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蔡炜浩 010-66097835

         赵  健 010-66097440

  电子信箱:xssjy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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