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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面向贫困县市“定向招生”736人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2-06-02
今年,湖北省26个贫困县市的高考生将享受“定向招生”的绿色通道,记者昨从省招办获悉,定向招生计划敲定,其中本科计划为636人,专科计划为100人。
本科专项计划共有636个(其中理工类547个,文史类89个),在第一批本科部分集中单独公布;高职高专专项计划有100个(其中理工类84个,文史类16个),安排在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录取,高职高专专项计划与招生高校的非专项计划一并公布,专业名称后注明“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以示区别。
专项计划志愿统一在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填报,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1日。本科专项计划包括一本院校和少数二本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单独填报志愿。考生可以填报5所院校,这5所院校中既可以填报一本院校,也可以填报二本院校。填报了本科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还可以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志愿,在本科专项计划未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第一、二、三、四批院校录取。达到一本线的考生,如果不想就读二本专项计划招生高校,建议不要填报二本专项计划志愿;达到二本线的考生,只能填报二本专项计划志愿,填报一本专项计划属于无效志愿。
考生在填报高职高专专项计划志愿时,同一院校中,可以同时填报专项计划专业志愿和其他专业志愿。填报了高职高专专项计划专业志愿的考生才能参加专项计划投档录取。
据悉,专项计划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和其他适农涉农等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通过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报到时不迁移户口,户籍暂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在校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专项计划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