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调整教育部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2025-04-18
-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2025-04-16
- 2025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考前提醒2025-04-11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2025-04-07
- 湖北省202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2025-04-03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2025-03-31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025-03-27
- 2025年湖北省普通高考体育专业素质测试考生须知2025-03-25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2025-03-21
-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2025-03-19
-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备...2025-03-18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2025-03-18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第一批实施专科教育...2025-03-18
-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总书记讲话实录)2025-03-16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2025-03-15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优录照顾政策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2-07-13
以下内容系教育部关于“优录照顾”政策的说明,具体使用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对当年成人高考报名的政策为根据: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