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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简称“治理办”)共受理有关补课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举报139件,占信访举报总量的42.6%。针对补课乱收费问题信访举报,治理办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各地教育部门认真开展核查。截至目前已办结121件,办结率87.1%。此次通报的6起典型案件,违规情节严重,影响较为恶劣,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针对近年来教育部受理的因教师有偿补课导致的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信访件数量居高不下的情况,通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案件中汲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办学的各项要求,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问题治理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一要强化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工作责任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机制,层层落实好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要把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作为今年治理工作的重点,不断健全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责任落实。要不择不扣地落实国家治理教育乱收费政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对本次通报的补课乱收费典型案件引以为戒,吸取经验教训,对本地区存在的有关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继续加大督查力度,不断增强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顶风违纪、纠而复生、情节恶劣的案件严惩不贷。要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乱收费问题直查快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要完善信访办理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信访反映问题的办理工作,切实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完善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对实名举报的受理、核查、反馈工作机制,加强指导、跟踪办理,不断提高信访办理的质量。要建立和完善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对情节严重和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通报。要将信访办理作为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力抓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这6起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如下:
1.湖北省荆州市实验中学违规补课问题
2013年春季开学后,荆州市实验中学利用每周六组织初三毕业年级集体补课和体育考试项目训练,每生每月收费100元。
经调查核实,荆州市教育局责令该校立即停止补课,清退补课费,并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该校2013年度各项评优资格;对该校校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四川省眉山东坡中学教师校外违规补课问题
眉山东坡中学初三年级十班语文教师叶某、数学教师赵某、英语教师王某、物理教师刘某、化学教师岳某等5名教师在2013年3月10日起组织本班部分学生在校外进行补课。3月20日被家长举报停止补课两周后,教师叶某、赵某、刘某、岳某等4名教师又重新再次组织学生利用周日补课。
东坡区教育局和东坡中学已经责成违规教师立即停止补课行为,作深刻书面检讨,并对违规教师作出扣减本期绩效工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资格,取消当年岗位等级工资晋升资格的处理。
3. 河北省廊坊市管道局中学违规补课问题
廊坊市管道局中学部分班级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补课。补课由家长委员会提议,由高二、高三两个年级组长具体组织实施,收取高二年级148名学生补课费8.436万元,高三年级96名学生补课费6.432万元,用于教师补课补助。
经调查核实,廊坊市教育局对管道局中学领导班子提出严肃批评,责令立即停止补课,清退补课费;免去高二、高三两个年级主任职务,撤换参与补课的班主任。以上人员在年终评优选先、职称评聘中实施“一票否决”。
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中违规补课问题
哈尔滨市一中高二年级一班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在校外组织补课,收取补课费1.22万元用于聘用该校高二班级教师刘某辅导。
经调查核实,哈尔滨市教育局已责令该教师停止补课办班行为,并退还全部违规收费,取消该教师2013年度评职评优资格并要求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
5.河南省汝州市第一初级中学教师校外开办补习班问题
汝州市第一初级中学教师吴某以妻子的名义在校外开办蓝天数学补习班,且未经汝州市教体局审批,属无证办学。该补习班共违规收取学生补课费5.06万元。
经调查核实,汝州市教体局已取缔蓝天数学补习班,补课费全部退还学生;给予吴某某记过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给予汝州市第一中学校长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深刻检查并通报批评。汝州市政府责令汝州市教体局作出深刻检查并通报全市。
6.湖南省怀化市芷江县一中违规补课问题
2012年下学期,芷江县一中组织高二年级利用早晚自习和周末时间补课。其中,1084人参加了周一至周五的早自习,1045人参加了周末补课,共收费52.95万元。
经调查核实,芷江县教育局责令芷江县一中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全部清退所有违规收费;对违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对该校校长和高二年级组长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