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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将于8月24日启动,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均将采用网上办理方式。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一)省内转考。考生可自行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遇节假日及因特殊情况考生服务平台关闭等特殊时期,暂停办理。
(二)转至外省。考生网上申请转至外省的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至28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考生转至外省申请的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至9月4日。
(三)外省转入。考生网上申请外省转入的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至16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考生外省转入申请的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至21日。
二、办理流程
(一)省内转考
1.社会考生须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完成转考相关手续的办理。助学班考生则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转出手续。
2.转考手续办理完毕后,考试成绩将统一归档至转入准考证号对应的档案中。需注意的是,同一准考证号仅允许进行一次转考操作,且不允许不同准考证号之间互相转考。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1。
(二)转至外省
1.考生须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转考申请。
2.申请过程中,考生需按照规定要求,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外省准考证号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考生服务平台。上传完成后,由考籍所在地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转出相关手续。
3.若考生未按照要求上传材料,需在申请被退回后的48 小时内补齐补正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申请。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2。
(三)外省转入
1.外省转入我省的条件
(1)考生须在我省完成注册并成功取得考籍。
(2)考生在我省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需满足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
(3)我省未曾开考的课程成绩将不予接收。若考生需确认转入课程是否符合我省要求,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外省转入菜单进行查询。
2.转入申请及办理流程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交转入申请。考籍所在地将对考生的转入申请展开全面审核,审核内容涵盖考生的基本信息、电子相片、课程成绩以及笔迹卡等。待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转入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3。
三、其他事宜
(一)信息更正
考生在进行网上转考办理过程中,若因身份信息与系统记录不一致而无法顺利完成办理,需向考籍所在地提交相应材料以申请信息修正,具体如下:
1.身份证号错误的情况
(1)若身份证号属于正常升位情形,考生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若身份证号为错号或非正常升位,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姓名错误的情况
考生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户口簿上未显示曾用名,则需额外提供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外省拟转入我省的考生,须先在外省完成转出申请流程,之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省考生服务平台办理转入手续。若考生仅在外省办理了转出申请,而未在我省办理转入申请,则此次外省转入申请将被判定为失败,申请转入我省的成绩将无法被接收,且会被退回至原省份。我省拟转至外省的考生,须先在我省完成转出申请流程,之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外省考生服务平台办理转入手续。
2.考生在办理外省转入我省申请时,若部分课程在我省尚未开考,则相应成绩无法转入,转考申请将被驳回。如考生仍强烈要求完成转入,可下载并填写《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签名后拍照上传,以此确认自愿放弃我省未开考课程的成绩转入。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的办理,需严格遵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