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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省教育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办法〉的通知》(鄂教基〔2023〕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范围
本次评议教辅材料范围为在湖北省使用的普通高中教材(统编版语文、思想政治、历史,人教版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中图版地理)配套的教辅材料,包括:
(一)同步练习册类。主要是与普通高中各学科必修、选择性必修教材配套的同步练习册。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九门学科。
(二)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主要是高中毕业年级用于知识巩固和考试辅导的复习材料,含一轮总复习资料、二轮复习试卷,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九门学科。
(三)学习辅助类。主要是高中用于辅助学习的有关出版物,包括:语文同步阅读材料、英语阅读训练材料、英语听力训练材料、历史填充图册、地理填充图册、历史图册、理科实验报告册。
二、送评要求
(一)送评单位资质条件和编写人员要求
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办法》,具备以下条件的出版单位可以报送教辅材料参加湖北省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
1.编写、报送同步练习册、与教材配套的学习辅助类教辅材料(含英语阅读训练材料、英语听力训练材料、历史填充图册、地理填充图册、历史图册、理科实验报告册,下同)的出版单位必须是我省各地普通高中使用的教材的出版单位,或取得教材出版单位及著作权人授权的出版单位,且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2.编写、报送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以及语文同步阅读材料等学习辅助类教辅材料,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3.插附地图的教辅材料应根据《地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4号),通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4.出版单位要严格落实编辑出版责任,不存在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5.教辅材料实行主编负责制,不存在以编写组形式出现或由一人担任多学科主编等现象。主编及主要编写者应当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且熟悉相关教材及学校教学实际。政治可靠,须经所在单位政治和专业背景审核。
6.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能组织编写非免费提供的教辅材料。
(二)送评教辅材料数量要求
1.各相关学科教材的出版单位及著作权人,必须授权2个(含2个)以上出版单位编写并送评可在湖北省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和与教材配套的学习辅助类教辅材料。送评受理时间结束前,送评的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教材配套同步练习册、学习辅助类教辅材料数量少于3种的(国家有明确出版资质限制的除外),本评议周期内不予推荐。
2.教辅材料由其出版单位送评,同一出版单位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同一教材版本限报1种。
3.送评教辅材料须分学段分学科分教材版本成套送评,未成套报送的不予受理。
(三)送评教辅材料印张要求
1.同步练习册类。语文、数学、英语各学科同步练习册每个模块不超过18印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各学科同步练习册每个模块不超过15印张。
2.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各学科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分为总复习资料和复习试卷两部分,每学科总印张不超过35印张。
3.学习辅助类。语文同步阅读材料、英语阅读训练材料、英语听力训练材料每个模块不超过8印张,历史填充图册、地理填充图册、历史图册每个模块不超过3印张,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报告册每个模块不超过3印张。
送评教辅材料参考答案计入规定印张。
(四)送评教辅材料内容和印刷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正确,有较强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适宜性,符合课程标准。
2.高中同步练习册内容应包括基础巩固、拓展提高、挑战创新三类,其中以基础巩固类为主,但不能超出国家课程标准。
3.所有教辅材料文字和语法规范、准确、简练,名称、名词、术语、计量单位采取国际或国家统一规定。外国人名、地名采用通用译名。引文、摘录准确,照片、地图、插图和图表与内容紧密配合,位置适当。
4.送评教辅材料应按规格印制。教辅材料的纸张、印刷质量、字体、字号和行空,按照《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执行。教辅材料的幅面尺寸与对应的教材一致,参照《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要求》(GB/T 18358-2009)执行。同一本教辅材料正文的纸张规格一致。所有送评教辅材料采用单色或双色印刷,采用单色印刷的教辅材料,纸张用60克书写纸;双色印刷的教辅材料,纸张用70克的书写纸。封面使用120克以上、175克以下铜版纸,不覆膜。参考答案应印为活页。
5.送评教辅材料的书稿应为印刷成型的白皮样书,样书封面、扉页均为白皮,封面用三号黑体字标明种类、学科、使用年级、册次、印张数、配套教科书版本(仅限同步练习册以及与教材配套的学习辅助类教辅材料)、适用教材模块(仅限同步练习册以及学习辅助类教辅材料)等。在送评教辅材料的封面、扉页、内容中,均不得出现、暗示编写者或出版单位、人员等有关信息。
6.送评教辅材料不得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三、材料报送
教辅材料送评时,应同时报送下列材料: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证明(复印件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原件。证明材料包括出版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出版相应教辅材料的资质证明。
(二)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编写同步练习册、与教材配套的学习辅助类教辅材料的,送评单位需提供著作权人授权证明(复印件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原件。
(三)教辅材料送评材料清单、教辅材料送评目录(含Word电子版)、教辅材料送评承诺书(见附件1-3),一式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见附件4),内容包括教辅材料名称、适用范围,编写的目的和指导思想,教辅材料体系结构、特色等,一式10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教辅材料编写编辑人员情况表(含Word电子版,见附件5),包括主要编写人员基本情况(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简历、职务职称、教科书教辅材料编写方面的相关经历及研究成果、主编及主要编写者所在单位政治和专业背景审核情况等)、其他编写人员基本情况、编辑人员基本情况,一式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白皮样书)一式10套,封面样式见附件6。在资格审查和评议过程中发现未按规定制作白皮样书的,该套教辅材料不予评议,且不再受理。
(七)电子版材料通过U盘或光盘报送,并在外包装注明送评单位名称、材料名称。每套教辅材料送评样书按照学科、种类单独包装,在外包装注明送评单位名称、材料名称。
四、材料报送方式
各送评单位由送评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亲自将所有送评材料、样书送达至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并完成相关登记、签字确认等手续,不接受邮寄方式报送材料,提交材料、样书不齐全的不予受理。除证件、证书原件外,送评材料、样书均不退回。
报送时间:2024年6月13日-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青年路56号一楼大厅。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教辅材料评议不收取送评单位任何费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教辅材料评议过程和结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评议工作结束后,评议推荐结果将在湖北省教育厅官网公示。
政策咨询电话:027-8732012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送评材料清单.doc
附件2: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送评目录.doc
附件5: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编写编辑人员情况表.docx
附件6: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送评样书封面样式.doc
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