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庆祝第42个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2026-08-21
-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2026-08-20
-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08-19
-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2026年度具备招生资格的高...2026-08-11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做中学...2026-08-05
- 关于武汉晴川学院变更办学地址的公示2026-08-04
- 2026年湖北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拟录取学生名...2026-08-04
- 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的...2026-07-31
- 2026年湖北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拟录取及备份...2026-07-29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的...2026-07-28
- 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2026-07-28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2026-07-28
-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2026-07-28
-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6—2030年...2026-07-24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2026-07-24
省教育厅发布高等学校寒假安全温馨提示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24-01-07
高等学校寒假安全温馨提示
各位同学:
寒假即将到来,为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现将相关安全注意事项提示如下,请仔细阅读学习。
1.做好个人卫生防护。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良好卫生习惯,防范冬季各类呼吸道疾病,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回家及返校途中注意个人卫生,做好旅途防护。
2.加强人身安全防范。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严防煤气中毒、意外溺水、踩踏、火灾、烟花爆竹等各类安全事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酒后驾驶机动车,不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
3.提升网络安全意识。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对不熟悉的网络游戏、直播、QQ群、微信群、贴吧不接触不参与;理性表达观点,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警惕各类电信网络诈骗,不点击未知链接,不轻信陌生来电,不透漏个人信息,遇到转账汇款要多核实,发现有问题及时报警。
4.履行离校报备手续。寒假离校外出,要把个人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辅导员、舍友、同学、家长,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求职择业等活动须获得学校和家长同意,谨防传销、邪教等非法组织诱骗。
5.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寒假留校的学生,要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外出锁好宿舍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注意用电安全,离开宿舍及时断电,不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插座和劣质充电器,严防发生冬季火灾。(源自湖北省教育厅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