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2025-10-13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2025-10-13
- 关于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湖北籍生...2025-10-09
- 湖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2025-10-01
- 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语言文...2025-09-30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2025-09-30
-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2025-09-28
- 2025年湖北省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公示2025-09-26
-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食堂...2025-09-25
-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2025-09-25
- 军用土地管理条例(全文)2025-09-24
- 2025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湖北考区)考前...2025-09-17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2025-09-15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新增推免资格高校予以备案的通知2025-09-12
- 国务院关于《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2025-09-11
关于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22-09-25
根据《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1〕80号)精神,经各申报单位逐级审核并推荐申报,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评审,提出拟获奖项目、人选以及奖励等级的建议,确定了《成人•知天•铸魂: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中国精神三位一体的通识教育理念与实践》等600项成果为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拟获奖成果(名单附后)。
根据《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现将拟获奖成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2022年9月23日至10月23日)。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10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写明成果名称和异议内容。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吴勃
联系电话:027-87328172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1208室
邮编: 430071
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