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湖北省202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2025-04-03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2025-03-31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025-03-27
- 2025年湖北省普通高考体育专业素质测试考生须知2025-03-25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2025-03-21
-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2025-03-19
-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备...2025-03-18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2025-03-18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第一批实施专科教育...2025-03-18
-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总书记讲话实录)2025-03-16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2025-03-15
- 转发湖北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2025-03-14
-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2025-03-13
- 教育时评:建设教育强国的底气是什么2025-03-05
-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2025-02-21
关于公布自学考试部分停考专业课程顶替方案的通知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6-04-23
根据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关与文秘专科等36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3号)、《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清理情况的报告》(鄂考委办[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已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调查与分析等专业。经征求主考学校和专家意见,决定公布部分停考专业课程顶替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层次、停止安排课程时间、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时间等信息详见附件1。
二、调查与分析(独立本科段)、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科段、独立本科段)、工程测量技术(专科段)、涉外秘书(专科段、独立本科段)等6个专业,未取得上述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已合格的课程成绩继续有效,可按停考专业的课程顶替方案(见附件2)继续参加考试,在停止颁发本专业毕业证书之前,可办理停考专业毕业证书。不再颁发停考专业毕业证书之后,考生须达到转入专业毕业条件申请办理转入专业毕业证书。
通信技术(专科段)、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财税(专科段)、基础教育(中文方向)(专科段)、公共关系(专科段)、数控技术应用(专科段)等6个专业,未取得上述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已合格的课程成绩继续有效,可按停考专业的课程顶替方案(见附件2)继续参加考试,达到毕业条件申请办理停考专业毕业证书。
请各相关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做好考生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解决遗留考生继续报考和毕业申办问题,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停考专业考试计划平稳过渡。
附件: (请点击此处下载以下附件)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停考专业基本情况表
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停考专业课程顶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