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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确定稳定生猪产能的措施,促进保供稳价,增强猪肉安全供应保障能力。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针对科研人员突出关切,大力破除不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规定,更好激励科研人员潜心钻研。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一是简化预算编制,将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3个。将设备费等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对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二是加大科研人员激励,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60%。科研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由单位缴纳的项目聘用人员社保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列支。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受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基数。三是加快项目经费拨付进度,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要将经费拨付至承担单位。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留归承担单位使用,用于科研直接支出。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范围。四是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按照国家确定的重点和范围,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科研团队和经费使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除特殊规定外,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五是科研项目由相关方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提供预算编制、报销等专业化服务,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相关人力成本费用可通过项目经费等渠道解决。六是改进科研经费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会议要求,各相关方面要狠抓上述措施落实,国办加强督查。
会议指出,通过多措并举稳定生猪生产,目前生猪产能已从一度出现的严重滑坡较快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针对当前供需变化,要遵循经济规律,更多用市场化方式缓解“猪周期”波动,确保生猪供应和价格稳定。一要稳定财政、金融、用地等长效性支持政策,保护生猪养殖场(户)积极性。对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不得违法违规扩大禁养区范围。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帮扶中小养殖场(户)提升养殖水平。二要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当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减少10%以上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时,各地可对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三要抓好重大疫病防控,加强猪肉储备应急调节。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源自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