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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21-05-18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安排、全国普法办和我省普法办2021年工作任务,并落实教育部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工作具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在全省大中小学中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5月至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地各校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等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全国普法办、我省普法办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完善学习宣传机制和活动方式,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推动学校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通过歌曲、舞蹈、情景剧等多种方式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认真做好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相关法治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教育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学宪法讲宪法”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资源。开设“教师宪法课堂专栏”,免费为教师提供宪法法治学习资源。

    (二)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

    1.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教育部今年将举办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各地各校可根据自身实际,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请每个市州教育局遴选推荐小学、初中、高中优秀学生各1名;每个设有法学院的高校遴选优秀学生1名。我厅将在各地各校推荐的基础上,遴选确定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学生各1名参加全国的比赛。

    2.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今年,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地各校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根据本地本校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请每个市州教育局遴选推荐小学、初中、高中优秀学生各1名;每个高校遴选优秀学生1名。我厅将在各地各校推荐的基础上,遴选确定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学生各1名参加全国的比赛。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各级各类学校积极鼓励学生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青少年普法网从中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选手各3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

    (三)组织开展“宪法卫士”网上学习和考试活动。

    全面落实教育部普法办制定的《“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工作。鼓励各地各校将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统筹安排,确保各地各校学生参与率不低于35%,推动形成青少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加强高校宪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大学生宪法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每年教育部将各省参加人数进行统计排名,进行督办,并将参与活动的学生人数作为“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的基础分数进行选手成绩排名。为切实开展好此项活动,省教育厅将各地各校参与情况每月一统计每月一通报,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宪法教育的重大意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推进此项工作,把宪法宣传教育落到实处。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和组织在校学生积极参与,确保宪法学习效果。教育厅在年底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把这项工作作为高校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具体参加方法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后期通知。

    (四)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今年全省教育系统将于12月上旬继续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各地要组织中小学校积极参与,共同诵读。

    (五)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为推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将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后期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要加强统筹指导,科学拟订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负担。鼓励各地各校在普法等相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习内容和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沟通协调,与相关单位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青少年学生宪法教育的格局。要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其他事宜

    1.请各地各高校于9月10日之前,将拟推荐参加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的优秀学生信息表(附件1)及不长于3分钟的自我展示视频,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sjytzfc@163.com

    2.请各地各高校于9月10日之前,将拟推荐参加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的优秀学生信息表(附件2)及不长于5分钟的演讲视频,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sjytzfc@163.com

    3.请各地各高校明确1名开展“宪法卫士”网上学习和考试活动的联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填写“宪法卫士”联络人员统计表(附件3),于6月26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sjytzfc@163.com。

    4.请各市州教育部门和高校将本地本校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活动中的先进案例或典型经验,于12月6日前报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方式:

    1.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活动统筹:010-88819626

    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

    2.湖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27-87328217

    电子邮箱sjytzfc@163.com

    附件:1.法治知识竞赛优秀选手信息表.docx

          2.“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优秀选手信息表.docx

          3.“宪法卫士”联络人员统计表.docx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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