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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21-04-01

      2020年以来,教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正确方向,党对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教育部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司局级以上干部集体学习方案,及时导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学术、进学科、进课程、进培训、进读本,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铸魂育人。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跟进学习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组织编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摘编(2020年版)》,出版《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举办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周末理论大讲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制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家座谈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系统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指导部分高校设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院),统筹推进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和宣传解读。

  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教育部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系统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法治建设相关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各项教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优化机关职能配置,对部分司局、内设处室的职能、名称等进行调整,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科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举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干部弘扬宪法精神,依法履职尽责。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对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内容等进行深入解读。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治知识培训力度,将法治培训纳入教育部干部年度培训计划,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工作方案,印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细化明确责任边界和重点举措,压实责任链条。会同中央组织部推进修订《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研究制定《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探索推进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组织各单位深入自查,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主动通报曝光直属系统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转变政府职能,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

  持续深化教育领域简政放权。研究编制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2020年度任务清单,编制“放管服”改革系列实践操作指南,建立半年通报机制,扎实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全面梳理教育系统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规范化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推动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内生动力。创新探索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科研管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下放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印制权限,启动自贸区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在部分区域领域探索适当放宽办学主体和办学模式限制。

  创新完善教育事中事后监管。健全教育监管机制,综合采用部门联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督等方式,推动以监管抓落实。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将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学校招生办学情况、学校食堂安全情况等事项列入抽查范围。采取“互联网+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线上培训活动日常监管。

  加快优化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成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子系统功能开发及系统集成,推进电子证照编制和应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业务平台服务事项办理正常运行。推进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取得教师资格改革,在教师资格认定中推进学历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和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实时数据比对,让数据网上“跑腿”。调整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重点设置新兴专业以及民生领域紧缺急需专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三、回应实践需求,教育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系统推进教育法律法规制定修订。积极推动教育法修订,将“劳”纳入教育方针,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升为法律规范。加快推进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研究形成学前教育法(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稳步推进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已报送国务院审议。学位条例、教师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修订已形成草案并广泛征求意见,首次推动全国人大法工委就营利性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解释。

  切实加快教育规章起草修订。出台《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加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制度保障。修订出台《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推动提升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制定出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予以规范。《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未成年学生学校保护规定》《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等已经形成草案并有序推进。制定发布《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对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的七部规章予以废止。形成《教育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并公开发布,不断健全完善教育治理规范体系。

  持续完善基层治理制度体系。发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第一次针对高等学校法治工作专门发文,明确高校法治工作内涵属性、职能定位和重点任务。组织召开全国高校法治工作会议,推动高校切实把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联合中央组织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印发《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等,规范学校日常管理。持续推进《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落地落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四、推进依法行政,教育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一线规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决策机制,力争从源头保障决策科学性。完善征求意见平台,进一步集思广益、汇聚民智,不断提升教育决策的执行力与公信力。

  持续优化教育行政执法机制。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权威高效的教育管理体制和政府统筹、部门合作、上下联动的执法工作机制。梳理教育部本级执法事项清单,研究编制教育部权责清单。研究修订《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处罚主体、违法情形和法律责任等。

  依法化解教育系统矛盾纠纷。扎实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完善公职律师参与机制,充分运用第三方专业力量,有效提升行政应诉能力。落实以案释法普法责任,教育一方,警示一片,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源头治理。及时总结涉法涉诉案例经验,分析便民利民典型意义。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4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7件,国务院最终裁决案件5件。

  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配合中央网信办进行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十部门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联合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会同最高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推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

  五、加强服务保障,教育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增强

  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夯实课堂主渠道,深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修订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推进法治课教育教学创新。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丰富教育内容形式,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普及法治知识。2020年,超过71亿人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在线宪法学习,产生了近8900万名“宪法小卫士”。举办第七届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由教育部负责同志领读,通过网络连接各地学校同步参与,36万多所学校的7200多万名师生参与活动。最高检负责同志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成长必修课”为题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着力提升法治课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推动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准入、教育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在教师资格考试中加强对法治知识的考察。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将其纳入“国培计划”予以统筹推进。引导地方探索师范院校、政法院校等设立法治教育相关专业,推动将法治要求纳入教师职业能力标准,稳步推进全体教师法治教育培训。

  不断健全法治教育服务支持体系。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研究起草实践基地建设标准,着力推广互动式、体验式法治实践教育。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法治资源教室建设,辐射带动周边学校开展法治实践教育。推进“互联网+普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资源开发。规范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建设,不断提升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和决策咨询能力。引导地方和学校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司法、公安等单位合作,统筹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健全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六、加强检查监督,教育监管体系逐步健全

  教育督导审计力度持续加大。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以评价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相关职责,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教等情况纳入评价范围;推动地方强化教育督导职能,健全机构设置,让教育督导“长牙齿”。深入开展审计监督,实现审计项目质量全过程控制。突出问题导向,印发经济责任审计通报,充分发挥风险提示和预警震慑作用。

  教育信息公开全面推进。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多种形式,统筹用好各类媒体特别是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进行教育政策宣传解读。研究制定教育部机关政务公开分工实施方案,指导各司局规范化公开政府信息。深化高校信息公开,对上一年度直属高校信息公开开展第三方评估,指导高校对照评估结果提升工作质量。

  信访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与下基层调研、深入联系点、扶贫帮困等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信访工作实效性。印发《教育信访工作办法》,进一步落实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机制,不断规范教育信访工作、维护信访秩序。推进教育信访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提升信访工作服务教育决策的能力。

  当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教育重点领域立法有待深入推进,教育法典编撰工作刚刚起步,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有待健全,依法治理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教育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等。下一步,教育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党对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加大法律制度供给力度,持续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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