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25-08-12
- 2025年湖北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拟录取学生名...2025-08-05
-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2025-08-02
- 关于2025年湖北省新增推免资格高校拟推荐名单的公...2025-07-30
- 关于2025年“湖北产业教授”名单的公示2025-07-29
- 关于2025年“楚天英才计划”•教育人...2025-07-29
-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教育厅业务主管 社会组织登...2025-07-28
-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集教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2025-07-25
- 湖北省202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2025-07-19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暑期安全工作的...2025-07-16
- 2025年下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须知2025-07-11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2025-07-10
- 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推...2025-07-09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行动的通...2025-07-07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学校 急救教育试点建...2025-07-04
教育部与各省(区、市)签订2013年高考安全责任书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3-05-27
教育部与各省(区、市)签订2013年高考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2013年高考考试和录取安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近日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签订安全责任书。
安全责任书明确,省招委是本辖区内高考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治理高考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治考风考纪、组织考试和实施录取的责任主体。省招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厅(教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省招委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本部门高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省招委要组织教育、公安、安全、保密、宣传、监察、建设、交通、工商、通信管理、无线电管理、卫生、疾控、地震、气象、电力、环保、食品药品、武警、政府应急办等部门对高考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善、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保障机制。省招委要在高考期间设立高考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快速有效地处理高考中出现的各类突发、偶发事件。
安全责任书强调,省招委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命题、试卷印制、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录取等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省招委要认真研究本地区2013年高考工作的形势任务,认真检查高考准备工作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以及社会突发事件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高考工作应急预案。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由于管理、监督不到位而出现试题泄露、考试秩序失控、大面积舞弊,阅卷、评分、统分出现重大失误,以及严重违规招生行为,影响考试和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的,要按照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要求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