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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35个教师节,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促进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02号)要求,经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逐级推荐和评选,并经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597个、全国模范教师719名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79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8月23日至27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097619、66097105
传 真:010-66014302
电子邮箱:rss@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人事司
邮 编:100816
附件:1.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