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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第2号预警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9-05-10
近期,气温回升较快,宁夏贺兰县、海南琼海市、江西九江市、广东东莞市、湖北松滋市等地相继发生溺水事故,造成19名学生溺水死亡,教训惨痛。为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19年第2号预警,提醒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家长要严格落实学生防溺水要求,群策群力,切实织牢防溺水“安全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逐级压实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形成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
二、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途径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防范学生溺水安全警惕,切实落实好辖区内河、塘、沟、渠等危险水域的登记和排查工作,不断更新和完善安全隔离设施和警示标牌,对危险水域实施定时巡查,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溺水事故,第一时间进行救援。
三、中小学校要在关键时间节点,印制“防溺水致家长信”,发送至每一名学生家长。要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深入剖析溺水事故的极端危害性,让学生心灵受到震撼,让每名学生都牢记“六不”,对危险水域产生警惕,切实提高学生避险意识和自护能力。
四、学生家长要提高孩子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看管职责。学生离校期间家长(监护人)要加强看护,坚决制止学生到危险水域下水游泳的行为。对水域较多的地区,应当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形成联防联治的局面,确保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