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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教学点网校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6-07-22

有关市、州、县教育局:

农村教学点网校是利用信息技术把农村教学点整合为一所虚拟学校,通过统一安排课程和师资、统一组织教学和教研、统一进行教学管理和质量评价等措施,促进教学点开齐开好课程、提高教学质量。为做好教学点网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教学点网校试点的重要意义

课程是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开齐、开好各类课程,是确保正确办学方向的首要前提,是在校青少年学生依法享有的基本教育权利。受地域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农村教学点办学条件相对比较落后,师资力量匮乏,难以按规定开齐、开好课程。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依托信息技术在农村教学点开齐、开好课程成为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当前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有利契机,认真做好农村教学点网校的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农村教学点的教学质量。

二、试点任务和要求

教育厅首批确定了19个试点县市,200个教学点开展试点。各试点县可以在此基础上,让更多的教学点参与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工作从现在开始到2017年6月份结束,首批试点工作的任务是所有教学点都要结合学校实际,安排一至二门课程,通过采取专递课堂或同步课堂的形式,开展教学活动,并不断总结教学特点,提炼教学规律,逐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各试点县要在市州教育局领导下,探索总结教学点网校硬件建设、平台搭建、师资配备、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评价、质量监测、经费保障的做法和经验。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建设专用教室。各试点县要按照《湖北省农村教学点网校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1)的要求,建设主讲教室和听课教室。每个试点县至少确定1所当地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的小学,作为授课点,建设实时双向的专用主讲教室。承担试点任务的教学点,至少建设一个实时双向的听课教室。

2、搭建教学平台。搭建全省统一的教学点数字教育教学管理平台,平台由省教育厅统一招标采购,平台具备视频教学、教学管理、网上教研、质量监测与评价等方面功能。各试点县招标采购的软硬件设施要符合省里制定的统一技术标准,能够满足平台运行的需要。

3、做好教学安排。教学点课程设置、授课形式(专递课堂或者同步课堂)、课时安排、师资配备由各试点县根据教学点实际需求确定,既要统一管理,也要一校一方案。同时,提倡有条件的教学点开展翻转课堂、慕课、微视频、创客等方面的教学试验。

4、配备优秀教师。各试点县要安排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优秀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原则上任课教师在县内选择,鼓励市州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教师担任网校教师。省教育厅将在水果湖一小、水果湖二小设授课点,配备专职教师,为教学点授课。

5、建立管理制度。各试点县和学校要探索建立与教学点网校相适应的师资配备、课程管理、教学研究、质量评价等方面的制度,并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6、开展教育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装备部门要积极开展教学点网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制度、政策支撑体系、远程教育硬件配备标准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教学点网校运行的基本制度、基本程式和基本规范。省、市、县三级教研部门要组织教研员和网校教师分课程、分年级、分单元开展网上、网下同步教研,通过同步教研,解决每一节课的教学设计、课件制作、讲授方式等基本问题,让教师充满信心地上好每一节课。教研部门还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学规律、教学标准的研讨,不断探索完善教学点网校教学的基本模式和基本规律。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各试点县结合实际,确定试点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研究建设标准。

2、条件建设阶段。各试点县须在2016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教学点网校试点的硬件建设、平台安装、课程设置、教师配备、人员培训等方面工作。

3、教学实施阶段。2016年9-10月份,试运行阶段,各试点单位围绕教学、教研、管理等开展工作,发现和集中解决平台及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学设施设备适应试点工作需要。2016年10月—2017年6月,正式实施阶段,各试点单位按教学计划开展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检查指导、管理评价等方面的试点工作。

4、总结评价阶段。2017年元月,进行中期总结,召开教学点网校建设研讨会,研讨总结网校建设经验。2017年7月,完成首批试点任务,汇编试点成果、交流试点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四、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教学点网校试点工作在各地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试点工作需要,明确财务、基教、发规、教师、督导、教研、电教装备部门的职责,建立定期研究和协商工作制度。各试点县要对试点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根据教学点网校的特点,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师资配备、统一经费保障、统一教学管理、统一质量评价、统一监管平台。

2、制定工作方案,稳步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试点县要提前安排,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阶段工作。统筹协调教学点网校的师资调配、经费管理、教学管理平台应用,各地要做好区域和校际间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共享,处理好前期硬件建设和后期运行维护的关系,强化运行维护的技术支持,确保网校试点的常态化开展。

3、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研究。各试点县要在全省统一的教学点网校教学管理平台上安排课表,配备师资、监督教学实施过程。省教育厅将提供多个远程授课系统,各试点县、学校根据课程实施需要,自行选择使用。各试点县要安排专人每天检查平台教学情况,并做好记载。省教科院要做好网络教研的统筹协调工作,安排教研人员根据教学需要定期组织跨市、县的教研活动。各市、县教研部门要根据需要组织相关教研活动。

4、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调查研究,通过实地考察、网上巡视、师生访谈问卷等方式了解试点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教学模式、教学管理制度、运行机制,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进行研究。省教育厅将及时召开教学点网校应用建设研讨会,总结交流试点工作经验。

5、抓好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为做好试点工作,2015年省教育厅已将专用教室建设经费按照每校4万元的标准拨付到县。各地要尽快确定试点学校、明确工程建设标准,要根据《湖北省教学点网校试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见附件2),切实强化经费管理、组织政府采购,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工程建设要广泛征求专家、教师和学校的意见。要对工程实行全程监控,并按规定完成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对工程建设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

 

附件:1、湖北省农村教学点网校建设标准(试行)

2、湖北省农村教学点网校试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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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教育厅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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