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26-02-10
- 关于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建议名...2026-02-10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26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2026-02-07
-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6-02-06
- 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公...2026-02-05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2026-02-02
- 关于做好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2026-01-30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2026-01-30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2026-01-29
- 关于公布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2026-01-27
-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26-01-22
-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入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2026-01-19
-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异地求职“双...2026-01-16
-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2026-01-16
- 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告知》《安全温馨提示》2026-01-14
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的通知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6-06-02
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即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今年高考是修订后的《刑法》、《教育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次高考,为严肃考试法纪,维护考试安全,杜绝在校生参与组织作弊、代考等违法犯罪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考期间(6月7日、8日)各高校应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加强对在校生(含研究生)的考勤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严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直至查清。
二、各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法治警示教育,让广大学生充分知晓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的危害以及个人必须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对已违规报考、预备参与作弊、充当“枪手”的,只要在高考前主动放弃,给予批评教育;对执迷不悟、铤而走险参与组织作弊、代考等的,一经查出,高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各高校要加强校园环境治理,对校园内张贴的组织替考和寻找“枪手”、售卖考试答案和作弊器材等涉考广告进行清理,如发现可疑人员和重要线索,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必要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高校要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恶性作弊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各高校要立即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校每位学生,并认真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湖北省教育厅
201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