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2025-10-13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2025-10-13
- 关于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湖北籍生...2025-10-09
- 湖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2025-10-01
- 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语言文...2025-09-30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2025-09-30
-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2025-09-28
- 2025年湖北省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公示2025-09-26
-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食堂...2025-09-25
-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2025-09-25
- 军用土地管理条例(全文)2025-09-24
- 2025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湖北考区)考前...2025-09-17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2025-09-15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新增推免资格高校予以备案的通知2025-09-12
- 国务院关于《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2025-09-1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省属各中职学校(高职院校中职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机制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的通知》(教职成厅[2014]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把稳定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加快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作为整个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突破口。
二、强化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五个统筹”,发挥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平台的作用,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开展,促进初中毕业生的合理分流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协调发展。
三、努力完成中职招生任务。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中职招生工作,继续巩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努力完成年初下达的中职招生计划数,落实国家普职大体相当的要求。
四、切实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招生纪律。各地各校要按照《通知》中的“六个严禁”的要求规范中职招生工作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各市州近期对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尤其是招生秩序规范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于9月20日前报我厅职成教处,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抽查。联系人:镇伟,联系电话:027-87328019。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