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26-02-10
- 关于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建议名...2026-02-10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26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2026-02-07
-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6-02-06
- 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公...2026-02-05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2026-02-02
- 关于做好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2026-01-30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2026-01-30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2026-01-29
- 关于公布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2026-01-27
-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26-01-22
-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入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2026-01-19
-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异地求职“双...2026-01-16
-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2026-01-16
- 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告知》《安全温馨提示》2026-01-14
湖北继续教育网考前郑重提示高考考生
遵章守纪 诚信应考
6月3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通报了2012年高考违纪作弊考生的处理情况,并发布三起警示案例,郑重提示广大考生:诚信应考追寻大学梦想,违纪作弊终身悔恨。
2012年湖北省高考共查处违规考生145人,其中:携带通讯设备74人,使用通讯设备24人,夹带18人,抄袭10人,请人代考6人,延时答题5人,故意损毁答卷2人,携带规定以外物品2人,旁窥2人,将答题卡带出考场1人,组织团伙作弊1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对10名违纪考生给予取消单科考试成绩的处理;对 104名作弊考生给予取消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的处理;对30名使用通讯工具作弊、代考等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给予取消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同时停考一年的处理;对1名参与组织团伙作弊的考生,给予取消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同时停考3年的处理。上述处理结果全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案例一:高考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被判刑。2001年6月,广东省电白县人民法院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电白高考舞弊案作出判决,以玩忽职守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陈作达(原电白县教育局副局长)、陈光(原电白县招生办主任)等6名工作人员有期徒刑3年又6个月至1年不等刑罚。参与考试舞弊的33名考生的考试成绩被取消,且三年内不准报考。
案例二:在校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被判刑。2008年高考的第一天,山西公安、无线电监测部门在监测中发现“异常电波”,抓获一伙“高科技”作弊者。主犯张镭,27岁,大学生村官,山西省神池县某村村长助理,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参与作弊的山西某三所高校大二学生白志强、郝强、冯军林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一年缓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
案例三:高三学生参与组织团伙作弊被停考3年。2012年高考期间,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记者举报线索,黄冈市公安部门查获了一个利用无线电设备发送高考答案的团伙,对于在考场中发现使用无线通讯工具并在考前教唆同学购买作弊设备的高三考生李鑫(其兄为贩卖作弊工具者),根据教育部33号令取消其高考各科各阶段成绩、停考3年、计入诚信档案的处理,涉案其他人员交司法部门处理。蕲春县政府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漕河镇中考点的主考等相关人员给予了停职、诫勉等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