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全国青少...2025-06-05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第二批实施专科教育...2025-05-28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 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2025-05-28
- 教育部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2025-05-23
-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拟提名2025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2025-05-23
- 笔锋所至,一路繁花——致全省2025年高考考生的一...2025-05-21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家精神万里行”活动的通知2025-05-20
- 2025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公布...2025-05-19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25-05-19
- 2025年4月湖北省自学考试成绩查询2025-05-14
- 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的...2025-05-13
-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办好2025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通...2025-05-10
- 湖北省2025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须知2025-05-09
- 湖北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2025-04-30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2025-04-29
湖北新规:未就业大学生参加培训 每人补2000元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2-04-04
对未就业大学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记者昨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省高技能人才总量达200万人。
意见指出,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要开展3个月以上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鼓励有培训需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逐步实施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省政府还要求,对企业新招录人员,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岗前技能培训。保证职工每两年至少获得一次职业培训,确保每年技能培训考核鉴定人数不少于20%。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