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通知公告
您的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高考加分公示延长至考生进大学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1-05-15
   省招办称,对高考加分的考生的公示时间,延长至当年8月底。若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据介绍,对经审核后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层层公示。首先由中学在校内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社会考生由县级招办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县级招办。县、市招办要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才能上报省招办。省招办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中学和县市招办公示的信息要保留至当年8月底,省招办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省招办称,在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可向省招办举报,由有关部门核实,经核实后取消不符合加分投档政策考生的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高校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知省招办

证书样本 | 学员中心 | 学籍查询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申明
Copyright 2006-2027 www.hbjxj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北继续教育网 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27-88513008 网络实名:湖北继续教育网 技术支持:武汉珞珈学子
邮箱:hbjxjyw@yahoo.cn qq:807598245 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鄂ICP备1101180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5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