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关于2024年度“湖北产业教授”名单的公示2024-05-16
- 2024年4月湖北省自学考试成绩查询2024-05-15
- 关于做好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2024-05-13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2024-05-13
- 湖北省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须知2024-05-11
- 2024年5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课程...2024-05-06
- 湖北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2024-04-30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2024-04-26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德育...2024-04-23
-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2024-04-22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介2023年县域社区学习中心典型...2024-04-19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2024-04-18
- 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举办2024年全民终身学习...2024-04-17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2024-04-13
-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备...2024-04-09
高考加分公示延长至考生进大学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1-05-15
省招办称,对高考加分的考生的公示时间,延长至当年8月底。若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据介绍,对经审核后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层层公示。首先由中学在校内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社会考生由县级招办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县级招办。县、市招办要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才能上报省招办。省招办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中学和县市招办公示的信息要保留至当年8月底,省招办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省招办称,在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可向省招办举报,由有关部门核实,经核实后取消不符合加分投档政策考生的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高校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知省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