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办好202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通...2026-04-30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2026-04-30
- 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2026-04-29
- 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学位授予点动...2026-04-28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2026-04-25
- 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26-04-24
-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备...2026-04-22
- 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2026-04-22
- 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国青少年阅读素养框架》教育行业标...2026-04-17
- 湖北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专栏2026-04-15
- 湖北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2026-04-15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2026-04-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2026-04-14
-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2026-04-10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2026-04-10
湖北省教育厅:小学和初中食堂不得对外承包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1-04-13
记者12日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湖北省学校食堂出台管理新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及初中)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已经承包的,合同到期后应及时收回,由学校自主经营。
新规称,对少数规模较大、就餐学生多、学校管理服务力量不足、确需外包服务的高中、职中的食堂,必须通过招投标选择具有餐饮经营资质、服务信誉好的餐饮企业,实行控制利润率或利润总额的外包服务。外包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预收伙食费时,学校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学期末以学生实际就餐次数和学期初计划就餐次数的差额为依据,向学生结算伙食费。结算清单必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退补的伙食费必须由家长或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