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调整教育部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2025-04-18
-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2025-04-16
- 2025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考前提醒2025-04-11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2025-04-07
- 湖北省202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2025-04-03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2025-03-31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025-03-27
- 2025年湖北省普通高考体育专业素质测试考生须知2025-03-25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2025-03-21
-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2025-03-19
-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备...2025-03-18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2025-03-18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第一批实施专科教育...2025-03-18
-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总书记讲话实录)2025-03-16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2025-03-15
教育部发文进一步完善推免工作办法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4-08-05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和招生单位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维护公平竞争的招生环境。
《通知》要求,2014年起,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对推免工作程序进行调整优化,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所有推免生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所有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均应按规定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荐及接收工作。
《通知》还进一步强调了加强推免生遴选、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