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关于2024年度“湖北产业教授”名单的公示2024-05-16
- 2024年4月湖北省自学考试成绩查询2024-05-15
- 关于做好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2024-05-13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2024-05-13
- 湖北省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须知2024-05-11
- 2024年5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课程...2024-05-06
- 湖北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2024-04-30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2024-04-26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德育...2024-04-23
-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2024-04-22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介2023年县域社区学习中心典型...2024-04-19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2024-04-18
- 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举办2024年全民终身学习...2024-04-17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2024-04-13
-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备...2024-04-09
咸宁学院药学专业成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1-10-21
10月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文批准咸宁学院药学专业成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标志着该校办学层次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及有关主管部门推荐,并经过专家评审,咸宁学院药学专业已被确定为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咸宁学院药学专业于1996年开始招生,是全国第三家设置的五年制临床药学本科专业,目前是我省高校药学专业中唯一的“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有着15年应用型药学本科人才培养经历和16年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经验。
我省同时获批的硕士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还有黄冈师范学院的教育硕士专业,湖北经济学院的会计学硕士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