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第二批实施专科教育...2025-05-28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 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2025-05-28
- 教育部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2025-05-23
-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拟提名2025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2025-05-23
- 笔锋所至,一路繁花——致全省2025年高考考生的一...2025-05-21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家精神万里行”活动的通知2025-05-20
- 2025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公布...2025-05-19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25-05-19
- 2025年4月湖北省自学考试成绩查询2025-05-14
- 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的...2025-05-13
-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办好2025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通...2025-05-10
- 湖北省2025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须知2025-05-09
- 湖北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2025-04-30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2025-04-29
-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名...2025-04-25
教育部:研究生收费首次纳入教育乱收费治理范围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1-04-23
教育部网站21日公布了教育部等七部委制定的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称,将逐步削减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幼儿园赞助费、兴趣班变相收费、研究生收费等也首次被列入教育乱收费治理范围。
计划内研究生禁收学费
根据七部委制定的实施方案,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011年上半年制定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
实施方案规定,严禁高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开办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收费,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
幼儿园禁收赞助费支教费
幼儿园以开办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的名义额外收费,曾让家长不堪重负。依照这份方案,幼儿园(所)严禁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依照2011年的教育乱收费治理实施方案,各地要按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幼儿园还需公示收费,接受社会监督。其中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要完善备案程序,并加强分类管理。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也应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方案提出,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每所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将从现在的最多30%削减到20%,并要求各地加大高中教育的政府投入,逐步取消高中招收择校生。这七部委承诺,研究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