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26-02-10
- 关于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建议名...2026-02-10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26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2026-02-07
-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6-02-06
- 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公...2026-02-05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2026-02-02
- 关于做好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2026-01-30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2026-01-30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2026-01-29
- 关于公布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2026-01-27
-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26-01-22
-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入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2026-01-19
-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异地求职“双...2026-01-16
-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2026-01-16
- 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告知》《安全温馨提示》2026-01-14
参军高校毕业生 退役考研将有10分录取照顾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1-04-14
2011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网报系统日前开通,2011年的预征政策也随之发布,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不仅退役后考研将有加10分录取的照顾,而且国家还将为其补偿学费。
据了解,预征并非正式征兵,只是对2011年大学毕业生兵源的提前摸底。
本次预征将主要以国家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全日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当年毕业的男生为主,不包括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今年女兵征集工作预计将从9月底开始,依据去年的条件,17岁至19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和22岁以内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均是征集对象。
大学毕业生入伍,国家将为其补偿学费,代其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上限为每人每年6000元。此外大学毕业生入伍后还可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考研则加10分录取,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士兵,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专科学历士兵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