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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委关于印发湖北省201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3-12-05
省招委关于印发湖北省201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鄂招委〔2013〕9号
省招委关于印发湖北省2013年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招生委员会,各招生院校:
湖北省201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确定,现通知如下:
一、高中起点专科
以下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20分:文史类(代号51)、外语文(代号52)、艺术文(代号53)、体育文(代号54)、理工类(代号55)、外语理(代号56)、艺术理(代号57)、体育理(代号58)。
二、高中起点本科
以下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75分:文史类(代号41)、外语文(代号42)、理工类(代号45)、外语理(代号46)、体育理(代号48)。
以下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30分:艺术文(代号43)、艺术理(代号47)。
三、专科起点本科
以下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44分:文史、中医类(代号11)、理工类(代号13)、经济管理类(代号14)、法学类(代号15)、教育学类(代号16)、农学类(代号17)、医学类(代号18)。
以下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24分:艺术类(代号12)。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