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2025-10-13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2025-10-13
- 关于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湖北籍生...2025-10-09
- 湖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2025-10-01
- 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语言文...2025-09-30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2025-09-30
-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2025-09-28
- 2025年湖北省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公示2025-09-26
-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食堂...2025-09-25
-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2025-09-25
- 军用土地管理条例(全文)2025-09-24
- 2025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湖北考区)考前...2025-09-17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2025-09-15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新增推免资格高校予以备案的通知2025-09-12
- 国务院关于《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2025-09-11
今年湖北省高招10项调整与完善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6-05-26
昨日,省招委发布2016年高招问答,今年我省高招在10个方面作了调整和完善。
1.将文理类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其他录取批次不变;
2.所有批次都实行平行志愿;
3.采取分段填报志愿;
4.扩大专项计划规模;
5.探索“院校+专业类”分类投档录取模式;
6.本科第二批平行志愿投档后,批次线上有效生源不足时,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在批次线下降20分征集志愿;
7.只有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才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其他高校不能用追加计划录取达到学校同批次线、全省专项统测合格考生;
8.调整高职高专补录院校条件,8月份常规录取阶段,未完成在鄂招生原计划的省内高职高专院校(在注销未报到考生录取信息之前)方能进行补录,在常规录取阶段已完成在鄂原计划的高职高专院校不参加补录;
9.在部分办学实力强、就业形势好的省属高职高专院校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专门招收我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通过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
10.为残疾考生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从2016年起,襄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听力和肢体残疾考生进行单独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