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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试行最严厉师德禁令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6-04-27
一学期无故旷课2次、迟到早退5次,给予警告处分;对学生实施性骚扰、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开除。昨日,省教育厅印发向社会公开征求过意见的《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通知,即日起各地遵照执行。
据了解,近几年我省涌现出了秦开美、徐美容、汪金权、余功茂等一批师德楷模,但也有少数教师还存在师德失范问题,个别性质还比较恶劣。此次印发的《细则》通知,被称为我省“史上最严”的师德禁令。
该《细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譬如,一学期内无正当理由旷课2次以上(含2次)或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擅自调课等情况累计出现5次以上(含5次)的等六种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在校内外从事有偿辅导;体罚学生,或用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对学生实施性骚扰、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等十六种情况,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据悉,《细则》的适用对象中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少年宫、各级教研科研培训机构、电化教育等单位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