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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通知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6-04-11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6〕2号)等文件精神,全省67所普通高校设置的321种本科专业3047个专业点(含11个第二学士学位及长学制专业点)已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现将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
《目录》公布的本科专业可于2016年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未经教育部备案、批准,或《目录》未公布的专业,各高校不得安排招生。各省属本科高校在印发招生简章、编制招生计划、制订教学计划、进行学籍管理、核发毕业证书等各项工作中,应以《目录》公布的内容为准。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专业改革与建设工作,尤其是对新设置的专业,要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师资队伍、专业教学资源、实验实训基地等专业办学条件的建设,努力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将对新设置专业适时组织实施本科专业专项评估。
本文所附目录不印发纸质版,各校可从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hbe.gov.cn)或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http://gxjx.e21.cn)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