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政策资讯
您的所在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高等职业院校将启动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6-03-25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今天下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为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的评估工作设定了包括办学基础能力、“双师”队伍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在内的五大内容。

  《办法》明确,评估目的是全面了解高职院校办学情况,引导高职院校充分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加强内涵建设,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高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能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适应行业发展需要。

  按照《办法》,学校将按照评估内容和指标进行自评,完成自评报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对学校数据填报进行指导和过程监督,并形成省级评估报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基于院校相关数据信息和省级评估报告,建立数据模型,运用测量工具进行分析评估,形成国家评估报告。《办法》还要求,高职院校要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布自评报告。向社会展示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和专业发展优势,以及改进计划和发展方向。

  此外,《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同时发布,对中职学校办学能力的评估指标和标准进行了规定。

证书样本 | 学员中心 | 学籍查询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申明
Copyright 2006-2027 www.hbjxj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北继续教育网 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27-88513008 网络实名:湖北继续教育网 技术支持:武汉珞珈学子
邮箱:hbjxjyw@yahoo.cn qq:807598245 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鄂ICP备1101180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5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