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2025-09-15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新增推免资格高校予以备案的通知2025-09-12
- 国务院关于《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2025-09-11
-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新征程中...2025-09-07
- 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示范活动认定...2025-09-05
-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拟推荐名单...2025-09-04
- 2025年湖北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2025-09-03
- 2025年秋季学期高等学校开学《安全温馨提示》2025-09-01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5-08-29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庆祝第41个教师节有关工作的...2025-08-28
- 湖北省2025年成人高考考生报名须知2025-08-26
- 关于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示范活动...2025-08-20
-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25-08-12
- 2025年湖北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拟录取学生名...2025-08-05
-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2025-08-02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5-12-25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增加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现就做好本科招生计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1、“十三五”期间,我省普通本科教育以稳定规模、内涵发展、提高质量为主要任务。除新建本科高校外,其他高校原则上以存量计划安排为主;新增计划主要用于新建本科高校和需要重点支持的学校和专业领域。
2、核定办学规模。省教育厅将依据学校类型、办学定位、基本办学条件等逐校核定学校的办学规模,并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数。
3、除教育部下达的中西部协作计划任务外,减少公办本科高校出省招生计划比例,原则上与外省公办本科高校在我省招生计划规模相当。省教育厅逐校确定公办本科高校省内外招生计划比例,各校在比例范围内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4、继续调减普通“专升本”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过渡到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高校一体化培养计划上来。从2017年开始,普通专升本计划从学校年初本科计划中安排。
5、省教育厅将对本科高校年度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新生报到率和就业率低的高校(分别按公办和民办排名后五位的高校),下一年度适当调减本科计划。
6、各校要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合理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率低的专业的招生计划,控制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湖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