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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高专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4-07-11

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新专业目录

近日,教育部职成司下发《关于征求对〈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一稿)〉意见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71号,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一稿》)。此次目录主要遵循“宽专业,窄方向”的总体原则修订。按照教育部通知精神,请各学校认真组织学习,并对此次新目录提出修订意见,此次教育部主要征求各校新增《目录一稿》所列之外的专业和专业方向的意见。新增《目录一稿》外的专业和专业方向的,均需填写《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意见表》(见《目录一稿》附件),并于8月5日前,将意见表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汇总。

二、认真做好专业设置规划修订工作

前期各学校按照我厅要求制定了各校专业设置规划(2014-2020),经初步审核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学校类型定位不准,未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开设主干专业类别,盲目将学校定位为综合院校。二是确定的主干专业类别过多。三是拟设置专业重复率高,部分专业全省范围内开设数量过多,同一地区学校间专业设置重复率较高。四是大部分学校专业设置只增不减,或增多减少,不符合下一步高等职业教育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总体要求。

结合教育部最新专业目录,现请各校根据《目录一稿》中确定的专业类别、专业(专业方向)名称,进一步修订《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规划(2014-2020年)》,并提出以下修订要求:

1.严格按照《目录一稿》,规范专业类别和名称。此次修订只能对学校原规划中专业名称进行规范,不得新增原规划中没有的专业。如确需新增专业,需重新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2.科学合理确定主干专业类别数量。根据学校类型定位,确定主干专业类别。原则上按照学校规模,每千人最多确定1个主干专业类别。各校应集中力量办好主干专业,争取办出特色,办出品牌。

3.逐步撤销一批预警专业。根据市场需求,逐年撤销或调整一些市场需求少、开设学校多、学生就业差的专业。

4.严格控制专业设置总数。按照“学校设置专业总数≦在校生数/180”的原则,确定学校设置专业总数。艺术及体育类院校设置专业总数可在此原则上多一倍。

各学校专业规划修订完成后请于9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2015年专业备案工作的几点说明

1.2015年拟招生高职专业备案工作将与新修订的《专业目录》实施工作合并进行,预计今年10月以后开始。具体备案工作另行通知。

2.2015年暂不得新增设临床医学、法律事务、语文教育、会计电算化、会计、生物技术及应用、工商企业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国际金融、商务英语、物流管理专业。

3.从2015年开始,各校可依据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同意的专业设置发展规划,在规划范围内自行新设专业,直接办理专业备案手续。2015年暂不接受新增的规划外、国家控制类及以上预警专业备案。

4.专业年平均招生规模不足60人的学校,申请新设一个专业的同时,必须同时撤销一个专业。

 

附件: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征求对〈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一稿)〉意见的通知》(附件内容请登录教育部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职成司页面下载)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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