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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大学生资助政策大盘敲定三大利好绝不让一个孩子失学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2-07-13
  据悉,连续6年来,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全国综合排名第一。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姜旭萍表示,我省会继续完善资助体系,绝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

    录取通知书一到
    贫困新生可以申请入学路费

    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介绍,今年国家在我省设立彩票公益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项目,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作为新生入学路费。
    资助对象为参加2012年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并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同等困难条件优先资助以下对象: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困难家庭学生。
    全省今年可以资助近2万名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即可以向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

    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相结合
    生源地助学贷款八贷八不贷

    今年是我省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第6年。办理该项贷款采取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法,所有申请学生都必须先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上(https://sls.cdb.com.cn)进行申请,再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与往年相比,今年我省学生在申请生源地贷款时,将考核如何还款等贷款相关知识。考核内容以《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见湖北省学生资助网http://zzpt.e21.cn/)为主。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表示,此举重在加强对贷款学生诚信教育,培养学生毕业后按时还款的意识。
    生源地助学贷款实行八贷八不贷。符合以下情况者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贷款:(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而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得办理贷款:(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8)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去年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审批后又主动放弃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贷。
    所有申贷学生信息,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均能查看,如学生隐瞒事实骗贷,一经核实将通过高校追回所申请贷款,并按照校纪校规对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办理时间分两个阶段
    贷款拨付至学生支付宝账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额度在3000-6000元以内的整百申请额度均有效。请申请学生按实际学费、住宿费需求选择,以避免超出学费、住宿费贷款资金提现带来的资金安全和操作困难,同时避免贷款资金过多给还款带来压力。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今年的办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2011年已获得贷款、2012年继续申请贷款的在校生办理时间:724-813日;2012年大学新生及2011年未获贷的在校生办理时间:816-95日。
    据悉,学生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将自动为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审批贷款后,贷款资金通过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到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按照学生回执上的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从支付宝账户划拨到高校,资金如有剩余,将留存在支付宝账户上,可通过支付宝提现方式用于学生生活费。
    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表示,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入学前到所在区(县)教育局办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是到高校报到后在学校申请。两种贷款方式,学生可任选其中一种。

    奖、助学金入学后申请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

    目前我省高校学生资助主要有五大形式,除了助学贷款外,还有各种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学年约8000元)。
    新生如何申请奖、助学金?据介绍,学生收到的录取通知书里,会随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学生可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填写好到当地政府盖公章证明,开学后持证明由班级统一评定。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种奖学金都是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31日前完成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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